各函授站: <BR>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以及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的有关文件精神,经与新华社等有关部门联系,特安排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9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BR> 一、 采集时间、地点及费用 <BR> (一)采集时间: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具体安排见附件二。<BR> (二)采集地点:南院301教室 。<BR>&nbs; (三)拍摄费用:每生收取工本费20元。 <BR> 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BR> 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结果将作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照片,将与个人信息同注册学历证书一起上网。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相关责任。 <BR> 三、 正常拍摄 <BR> (一)各函授站请于9月5日前将拍照名单及联系人名单报学院教务教学科杨老师处。(见附件一)做到准确无误填入姓名、身份证号、院校代码、性别等相关内容。<BR> (二)请各函授站按实际拍摄人数收齐费用,并于9月15日前交至教务教学科杨老师处,以便向新华社统一支付。 <BR> (三)请各函授站组织好本站学生按照附件二的安排提前5分钟进入拍摄地点等候,按上报顺序组织好拍摄队伍,准备拍摄。 <BR> (四)参加拍摄的学生一律不能着兰色上衣,不许化浓妆,不许带首饰。<BR> (五)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各站还应设联系人一名,负责配合教务科与新华社拍摄人员接洽。各站联系人负责组织学生拍照及维持顺序等工作。 <BR> (六)所有独立拍照的函授站应提前向教务教学科登记说明,同时要求将学生的照片经审核后按照毕业生电子注册表的顺序整理好后方可交予教务教学科。<BR> 四、补拍 <BR>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须提前向教务教学科说明,不能正常拍摄的学生在2010年9月17日前持由我院出具的介绍信自行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取到照片后请自行送到教务教学科。 <BR> 五、信息核对 <BR> (一)电子图像信息核对 <BR> 每位学生请在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登录网站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图像信息。如果核对有误,应于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到教务教学科登记,逾期未登记有误的将默认为核对无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BR> (二)纸介质图像信息核对 在教务教学科收到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后,各站应派一名认真负责的老师核对学生照片。具体时间及要求随后通知。<BR> 六、其他说明 <BR> (一)拍摄时间经多次与新华社等有关部门联系确定,如有其他工作与本工作冲突者,请提前进行调整。<BR> (二)若省内个别函授站毕业生人数超过80人,可经学院与新华社联系后,由函授站负责,让新华社人员到函授站拍照。 <BR> (三)学院将在收到各站上报的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后另行安排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具体时间段。届时通知。 <BR> (四)若函授站没有提前交费用,将不予拍照。 <BR> 特此通知 <BR> 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安排表.doc <BR> bat365在线平台 <BR>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BR> <BR> <BR> <BR> <BR>